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
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08:29:54

1、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时,提出异议。

2、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,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,撤销被强注的商标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。
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,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