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标记权的条件有哪些

更新时间:2024-04-26 16:16:08

(1)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;

(2)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条件、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;

(3)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为驰名的地方特产。

只有当满足以上条件时才会享有产地标记权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,原产地标记的申请人包括国内外的组织、团体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自然人。